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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实施的股权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发布时间:2022-05-21 12:14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肖鸥   阅读量:123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未来发展,结转下一年度今年不送红股,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确定的分配比例和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3.本次实施的股权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股权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不到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1,2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0万元,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化税率征收)。

每10股人民币0.50000元以内,持股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每10股缴纳0.250000元税款,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5月26日,除息日为2022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派发对象为:2022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因自主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不及物动词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清大工业园二路

联系人:鱼雨

七。参考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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