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欲获TDTECH控股权,后者大股东华为:没有任何意愿及可能
4月9日晚间,东方材料发布公告称,拟向诺基亚收购TD TECH 51%的股权,交易对价为21.216亿元人民币。
被收购公司TD TECH全称为TD TECH HOLDING LIMITED,是诺基亚和华为共同运营的通信公司。诺基亚拥有其51%股权,华为则拥有49%股权。
而TD TECH和华为在行业无线产品、终端产品、物联网产品等各个业务板块都有合作关系。
对此,TD TECH大股东华为于4月8日晚间发布声明称:我司没有任何意愿及可能与新东方新材料合资运营TD TECH。
截至发稿,东方材料暂报40.02元/股,大跌10.01%,总市值为80.53亿元。
东方材料欲跨界收购TD TECH股权,却收监管函
东方材料在此次公告中表示,收购完成后,TD TECH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新增行业无线产品、终端产品及物联网产品。
东方材料表示,公司在原有主业的基础上,通过布局无线通信、终端产品、物联网业务板块,切入无线通信、终端产品和物联网赛道,形成油墨+通信双主业运行的经营模式,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向多元化、科技化的战略转型升级,从而推动上市公司长远、高质量地发展。
据了解,东方材料的主业是从事软包装用油墨、复合用聚氨酯胶粘剂以及PCB电子油墨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而此次收购TD TECH51%股权的理由是主业经营困难,开拓新的业务方向。
财报显示,东方材料2022年第三季度营收1.09亿元,同比增长2.71%;归母净利润下降38.19%至554.7万元。
对于这一跨界收购案,4月10日早间,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姝威发文《严厉打击不正之风》评论称,没有能力经营主业,甚至没有能力经营企业,却妄想用收购其他业务,改头换面,操纵股价,是痴心妄想!监管机构必须严厉打击这种行为,这种行为破坏证券市场的风气!
上交所网站披露,上交所已于4月9日对东方材料下发监管工作函,就该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提出监管要求。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而按照4月9日晚间公告中的相关约定,如果未能达到相关要求,东方材料最高将向诺基亚方面支付8486.4万元终止费。
华为投出反对票:没有任何意愿及可能
华为于4月9日发表声明表示,认同诺基亚出售股权,但购买股权者要拥有同样的战略能力才具备延续既有合作的基础。公司没有任何意愿及可能与新东方新材料合资运营TD TECH。
声明中提到,华为与诺基亚合资运营TD TECH,是基于双方的战略合作与双方技术实力、全球的销售与服务能力。
同时,华为表示正在评估相关情况,有权采取后续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优先购买权、全部出售股份退出、终止对TD TECH及其下属企业的有关技术授权,并期望有战略价值的股东共同支持TD TECH继续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TD TECH公司注册于中国香港,成立于2003年。TD TECH公司董事中,徐直军、何海鹏、闫力大等均为华为高层。
同时,TD TECH为控股型公司,全资子公司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成都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鼎桥)为业务主要经营主体。
值得一提的是,TD TECH公司章程中约定了股东的优先受让权条款。但截至公告日,东方材料尚未取得少数股东华为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承诺文件。因此,此次交易存在华为主张优先受让权从而导致交易无法实施的风险。
据证券时报,关于收购TD TECH 51%股权事宜,东方材料相关负责人表示会与各方沟通,后续事项以公告为准。对于启动收购前是否与华为有过接洽,公司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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