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拟定增募资不超16亿元股价涨0.74%补充流动资金
今日,宜城新能股价低开高走,收于5.41元,涨幅0.74%,总市值116.96亿元。
昨日晚间,翼城新能发布了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建设项目,锂离子电池生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伊新能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认购其管理的两个以上产品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易新能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同意并承诺通过协商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的10%)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中未能通过市场询价产生发行价格,中国平煤神马同意继续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认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的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亿诚新能股份交易均价的80%
其他发行对象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登记,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根据投标结果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所有发行人以现金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
益新能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期的第一天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宜信能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登记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伊新能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48,564,017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公司股份全部清偿,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程颐新能本次发行的对象之一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本次向中国平煤神马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向中国平煤神马提出该事项的议案时,所有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投了赞成票
截至宜城新能上述预案公告日,除上述发行对象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是否存在因其他关联方向特定对象认购公司股份发行而导致的关联交易,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上述预案公告日,易成新能总股本为2,161,880,058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直接持有992,320,266股,占比45.90%,中国平煤神马的一致行动人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7,077,525股,占比2.64%,中国平顶山煤业神马一致行动人平顶山煤业大庄矿劳动服务公司持股1,880,751股,占比0.09%中国平煤神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8.63%的股份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河南SASAC
益新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648,564,017股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且中国平煤神马认购10%,在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的情况下,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平煤神马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降至39.71%
为确保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将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认购股份数量的上限,本次认购后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股份数量的上限加上认购时公司已持有的股份数量,根据市场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和中国证监会的登记,并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前提下。
因此,宜城新能的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伊新能表示,本次发行是公司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响应客户需求,巩固行业地位的重要战略布局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建设到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长期来看,伴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实现,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将不断增强,本次发行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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