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化岗位设置管理,激发行业人才活力
建立分级+分类的框架体系,确定标杆+激励的优化原则,完善放权+约束的管理体制...10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一系列优化科技机构岗位设置管理的新举措。
最近几年来,上海先后出台了高校,公共卫生,文物和自然历史等岗位设置管理意见尤其是2022年,优化调整了中小学,农业,体育等领域的岗位设置,进一步松绑事业单位权力,进一步激发行业人才活力上海市人社局表示,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科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意见》,突出坚持岗位管理三项机制
一是建立分类+分类框架体系,分为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场馆和其他科技机构五大类根据不同的社会职能,不同的职责任务,不同的岗位性质和不同的人员结构特点,设置不同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科学合理的比例梯度关系
二是确定基准+激励的优化原则,根据科技机构承担的核心职能,适度提高科技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基准比例10%根据科技机构的工作量和成果,视情况增加1—5%的奖励比例:一是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重大专业的科技机构,二是拥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质检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业计量测试中心等的科技机构三是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科研任务的科技机构,是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二等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科技机构,5.是涉及上海重点发展的三大主导产业和六大重点产业的科技机构
第三,完善放权+约束的管理体制,坚持内涵式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授权和监督并重的作用,建立健全考核,激励,约束等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切实解决放和收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如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缺位,承担重要任务,优秀科研单位试点独立,小散单位统筹,双创人员流动等。,并做出有针对性的努力:
对单位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通过调整岗位设置难以满足需求的,可设置一定数量的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的限制,列入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处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前沿,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人员,聘任高级职务的可不占所在单位高级职务比例。
选择部分承担急难险重科研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科研实力突出,科研成果显著,人事管理规范,引领科技发展方向的事业单位自主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支持实行动态岗位管理,按需设岗,按照有关规定聘用有才华的青年科技人员
同时,支持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制定统一的岗位设置方案,统筹岗位资源,特别是对于规模小,人员少,人员分散,或者专业领域相近,人员交流频繁的事业单位。
支持科技机构设立流动创新岗位,吸引有创新创业经验的社会专业人士和企业家担任兼职研究人员积极探索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离岸创新和远程合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双创通道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未来将继续聚焦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的历史任务,牢牢把握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定位,不断构建和完善全链条引进,评价,使用的人才发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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