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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终审判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

发布时间:2022-09-20 13:07   来源:东方财富   作者:苏婉蓉   阅读量:13313   

最近几天,秦商股份发布公告称,最近几天收到秦商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绪良,文琪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通知根据法院终审判决,若对公司控股股东勤上集团持有的2.33亿股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处置,公司实际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

公告显示,秦商集团,李绪良,文琪于2020年6月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案件相关材料,该院受理浦发银行济南分行诉秦商集团,李绪良,文琪及第三人中粮信托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4月,秦商集团,李绪良,文琪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要求秦商集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浦发银行济南分行支付回购款10.5亿元及溢价款浦发银行济南分行将对秦商集团质押的2.33亿股股份折价,拍卖或出售,在一定范围内优先受偿李绪良和文琪对秦商集团的债务向浦发银行济南分行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后,秦商集团和李绪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告称,目前,秦商集团,李绪良,文琪已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秦商集团,李绪良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由秦商集团和李绪良共同承担这是最终裁决

公告表示,诉讼进展对秦商股份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根据法院终审判决,若对公司控股股东勤上集团持有的2.33亿股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处置,公司实际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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