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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腾邦发布关于广东高院驳回公司重整申请上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1 14:4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沐瑶   阅读量:13811   

日前,*ST腾邦发布关于广东高院驳回公司重整申请上诉的公告可以看到,2021年12月15日,腾邦国际商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前,公司收到广东高院出具的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公司重整申请,公司未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此外,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根据消息显示,*ST腾邦的违法事实已经得到证实根据相关司法解释,2017年2月7日至2021年12月2日期间买入,2021年12月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已产生一定浮亏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可以看出:1未及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担保事项,2.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情况,三未及时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占用的非经营性资金上述违法事实,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诉讼仲裁法律文书,贷款执行表,银行收据,情况说明,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相关公告等证据证明,这些都足以被认可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依照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1对腾邦国际商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2.给予钟百胜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三给予顾勇警告,并处70万元罚款,4.给予段乃奇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五,对乔海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记者注意到,截至2022年4月26日,*ST腾邦收盘价为0.8元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法律途径主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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